第17章 送君千里终有一别

花狸坨坨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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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太阳倾斜,逐渐快要下山,周围慢慢冷了起来。

    两人一起朝城内走去,俱是无言,沈则心中挣扎,还是牵起了竹卿的手,竹卿只抬头朝他一笑,紧握住他的手。

    沈则还是开口了:“刚才冒犯了你,是我不对。希望你能原谅我的唐突。”

    他的手心因紧张沁出了细细的汗来,竹卿道:“算不上什么冒犯,情出自愿又何必后悔,不也是我自己愿意的么,你又何须为了这个耿耿于怀。”

    沈则道:“我还有一件事想要告诉你,十日之后是我的加冠礼。原本以为你没那么着急走,也就一直没说,想到时候再说也不迟,现在却不得不说了。既然那天你不能来,今天最后一次陪我可以吗?”

    不想十日后是他冠礼,沈则眼神炽热,竹卿岂能不让他如愿。

    “那正好,我晚上也无事,不如就在城里逛逛吧,一起吃个饭,算是提前庆祝你的生辰。”

    眼看就要进到城内,怕被人看见竹卿想松开手,沈则始终牢牢握着,看竹卿不解,安慰道:“怕什么,云南民风淳朴,街上常见有情人执手相伴而行,你来这几天也不是没见过。”

    竹卿回想在城中所见情形,河边常有男女耳鬓厮磨,窃窃私语,长安也有有情人相伴出游,只是不如这里更亲密罢了。

    沈则见竹卿不语,以为她是担心自己的名声,竹卿摇摇头:“我明日离开,再无人认得我。我是担心你,以后还要在这里长住,我怕对你不好。”

    “怕什么。”沈则感念竹卿的细心,“就算只有一天,我也要让旁人知道,你是我沈则爱慕的人,有什么可遮遮掩掩的呢?”

    城中人来人往,有认识沈则的人都会诧异的看他们一眼,再看一眼牵着的手,沈则点点头以示回应。

    竹卿有点尴尬,又有些开心,这么招摇过市公之于众,自己在他心里当是很重要的吧…

    也好,也好…

    不远处就是客栈,竹卿想先回一趟客栈:“拿着剑怎么能好好玩呢?”

    剑放回原处,竹卿看到桌上的首饰盒,从中挑了一支出了门。

    “绮梦楼今晚有歌舞,一起去看看吧。”沈则想出一个好地方。

    “绮梦楼?我没去过,是酒楼吗?”竹卿挽着沈则的衣袖问道。

    沈则看着玩闹的她笑道:“绮梦楼里只有酒水和各色果子,没有煎炒烹炸之类的热菜。每隔十五日就会有一场歌舞,舞姬们技艺出众颇受追捧,经常一座难求。”

    “哦?”竹卿斜着眼调侃着问他,“看来你去过不少次了啊沈公子,可否有佳人引你为知音呢?”

    “你还吃醋不成,我也只是跟着姐夫去过两次。每次去也是老老实实坐着喝茶,没有别的念头。”沈则知道她的心思,耐心解释。

    “哦。”竹卿的语气听起来可不像相信的样子。

    “我没骗你。”沈则道,“我姐夫在这也算小有名气,这儿的人大都知道我身子不好,门第相当的人家都不愿将女儿嫁给我,怕我活不长年纪轻轻就要守寡。门第低些的我姐姐父亲也不应允,我的婚事就一直耽搁下来。也正是旁人顾忌我的病,没人会像你一样和我一起玩闹,带我钓鱼疯跑,他们怕我万一发作惹祸上身都躲着我,可因为姐夫的原因又要对我殷勤周到。我还是头一次,这么亲近一个女子。”

    听着沈则絮絮说着,竹卿明白了一些,故意道:“那将来有一日我们在一个地方,有在一起的可能,你身子这样差,我岂不是要守寡?”

    沈则愕然,没想到自己说的话居然反刺向了自己,又不能否认,一时哑口无言。

    “所以,你要好好保重自己的身子,为你,也为我。”

    竹卿的眼睛清澈明亮,看向他的目光带着郑重和认真,浓密的长睫毛忽闪忽闪,就像午后落叶变成的蝴蝶,要飞进他心底。

    手抚上她的发丝,沈则也认真起来:“我定好好保重自己。”

    竹卿不想最后的时光变得这般沉重,换了话题道:“你刚才说那酒楼一座难求,那我们能进去吗?”

    “我早约好了位置,带你出来怎么能不做准备。二楼看歌舞位置极佳的雅间,无人也安静,我定了最好的水晶果子,他们的果子甜而不腻小巧玲珑,你肯定喜欢吃。”

    刚跨进酒楼的门,一个老板打扮的人迎了上来,先殷勤喊了声:“沈公子来了。”而后看到沈则牵着竹卿,了然一笑,沈则也不在意,问道:“准备好了吗?前几日定了位子的。”

    “早已准备好了,沈公子,这位小姐楼上请。”

    是极妙的雅间,楼下的人不能从底下看上来,每个隔间都以屏风和薄纱做了隔断,呈三面包围之状,伙计从身后添置茶水果子,扰不到视线,看台上也清楚。

    此时尚未开场,只有丝竹之声虚无缥缈传来,楼下大厅的看客熙熙攘攘,因此说话也不怕被旁边隔间的人听了去。

    竹卿喝着热乎乎的橘皮桂圆茶,感叹着酒楼精致的装饰。

    在长安的时候青池带她去过不少酒楼吃饭,这里虽然偏远,比起长安来也还是不差的。

    竹卿用银签扎起一块蜜饯,细尝后原来是蜜枣,雕刻成一朵花的形状摆在盘中,好看又好吃。

    沈则尝的是一块豆沙凉果,其实就是透明的粽子米里裹满了细腻的豆沙。

    “这么冷的天,你喝杯热酒暖暖吧。”竹卿要了壶热酒来,“果子太凉,别伤了胃。”

    沈则放下手里的冷酒,听话的喝了一口竹卿喂给他的热酒。

    两人絮絮的说起话来,正说到高兴处,只听台上一声竹板响,奏乐的人也换了新曲子,舞姬们莲步缓缓走到台上起舞,周围的人安静下来,欣赏着娉婷婀娜的舞姿。

    周围人都被台上的舞吸引,竹卿也是看的目不转睛,手中的果子半晌才啃上一口,带有异域民族风情的舞蹈和长安大不相同,柔美之余多了些许奔放热情,可谓赏心悦目。

    竹卿看着台上的美人,沈则一眼不眨的看着竹卿,她的神情动作似乎比台上衣着清凉的美人更有趣,时而眯眼露出意味深长的笑,时而支着下巴思索,趁人不注意时大啃一口果子,实在过于可爱。

    三场舞已毕,堂中复又热闹了起来,有垂涎舞姬美色的人正拿了银票找老板请美人赏脸喝口酒,也有专门赏舞的径直出了门,还有像竹卿沈则这样的继续留着吃果子。

    “要不别吃果子,我带你去吃点别的菜吧,只吃这个怕是吃不饱呢。”沈则爱怜的替她擦去嘴角的残渣,提了个好建议。

    “还吃别的啊…”竹卿心里已经点头,嘴上还要做出谦虚吃不下的样子来。

    “当然。”沈则看出她的小心思,毫不客气,“我知道这点果子你饱不了,再吃点别的压一压正正好。”

    一拍即合,当即出门找家小馆子再吃一顿。

    再吃完出门时间已经不早,两人慢悠悠踱步各怀心事,最终停在一处长廊边。竹卿摸了摸怀中之物,此时再不给更待何时,遂掏出一支玉簪递给沈则。

    “十日之后的加冠礼我赶不上,这支簪子就当做礼物吧,愿你前途通坦,事事顺意。”这是竹卿对他的最真诚的祝愿,字字真心。

    沈则细心收好玉簪,神情哀伤:“你祝我事事如意,可你走了我还怎么能如意呢…今日一别,相见不知何时了。”

    竹卿扑进他怀里,眼泪浸湿了他胸前的衣料,她吸吸鼻子道:“长安有家御风急递铺,你要是想我,就写信过来,我见信就回你。”

    沈则拥她入怀,这许是他们最后一面,以后情形如何没人会知道,少年的悸动最终是如此结局,实在让人伤怀。

    “我该回去了。”竹卿泪眼朦胧,想离开他的怀抱他却不愿意放手。竹卿劝道:“放手吧,这么晚你姐姐也会担心的,你也该回家了。”

    沈则还是放开她,对她道:“我送你回吧…”

    “不,就在此地分开吧,我看着你先走,我怕你看我,我走不了…”竹卿打断他的话。

    “那我就能走得了吗?阿楚…”沈则指尖轻颤,将手拢在袖中以免被竹卿看出他的无力来。

    “走吧。”竹卿狠下心来,催他离开,“你快走吧!总归是要走的…”

    “好,最后一次,我听你的。”

    沈则缓缓转身,一步步的朝着家走去,忍下无数次想要回头的冲动,他感受到竹卿的目光追随着他的身影,贪恋不肯移开,直到在拐角处消失,终于无力的倒在一旁等候已久的小厮身上,由小厮扶着回到家中。

    沈则的身影不见,竹卿心似乎被他带走了一块,闷闷回到客栈躺下,用被子蒙住了头。

    她知道不会有结果的,天南海北的距离已足够遥远,何况自己还是这种身份。

    可明知不会有结果,她还是这么难受,这段感情来的仓促,让她措手不及,却又那么美好。短短三天,如同三年一般深刻,分离带来的空洞让她情绪失落至极,躺在床上不断抽泣着。

    “你回来了?”门口传来敲门声,是青池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嗯。”回应中带有浓浓的鼻音,暴露了她此刻的情绪。

    青池听到她的语气,只说了些“早点睡觉,明日早起的话”就离开了。

    沈则回到家中已疲惫不堪,伏在榻上任一旁的小厮擦去头上的汗。

    小厮心疼沈则,边擦边抱怨:“公子今天陪周姑娘一天都不休息,公子不心疼自己,做奴才的也心疼。您对周姑娘也太好了,上次为了找她,奴才跑了多少河岸才找见,您还为她拿鱼篓…您可是大家公子,怎么能做这种事…”

    “你不知道,她今日跟我说她明日就走,我这不是着急吗。也算好好告个别了,以后就没机会了。”沈则捂着帕子轻咳两声。

    “明日就走?也太急了些…公子您莫要太伤怀了,以后说不定还会见呢。”小厮清楚自家少爷的心思,劝慰道,“公子若是伤离别,小的有一好主意…”

    次日一早,青池与竹卿早早起身出城,走出城门三四里地的坡前,有两人迎风而立,周围有辆马车在旁等候,竹卿远远望去,竟然是沈则的身影。

    竹卿心中一窒,这样冷的天,他们为了赶路出门极早,沈则不知在这里等了多久才等到他们。如此想着,眼里已经涌出泪来,又不敢私自做主,转身看看青池,青池面上看不出什么,只道:“既然来送你,去说两句话吧,我在前头等你。”说完策马而去。

    竹卿跳下马,朝着沈则跑去,他早张开双臂等她来,抱在一起的瞬间发现沈则浑身冰凉,竹卿忙握住他的手,几乎没有温度一般。竹卿急道:“你疯了,也不怕冷,你身子怎么受得住。”

    沈则抹去她的眼泪,看不够似的盯着她:“我昨天想了半夜,还是要来送送你,我的小厮说你们出城去东边必然要经过这里,我就想提前来等等,还能再看你一眼。”

    “傻子,要是等不着,岂不是白白受冻了,你这是何必呢!”

    “要是等不着,隔空送你一程也算是我的心意,再说这不是等到了吗?也没白来不是。”沈则口中开着玩笑,脸上却是凄凉。

    “回去吧,你看你冻的脸都白了。我也该走了…”

    “这个玉佩给你。”沈则掏出一块玉佩给竹卿,“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块玉佩,戴在身上很多年了,就当留个念想吧。”

    竹卿接过玉佩,看看远处等待的青池,做最后的告别:“好,我走了,你好生保重自己。”

    “一路平安。”

    竹卿翻身上马,扬鞭疾驰而去,马蹄扬起的尘土几乎模糊了视线。

    “公子,快回去吧,您看看您身子都僵了,一大早出来等了这么久,上车暖暖吧。”小厮扶着沈则要上车,直到看着飘逸的身影自远处的树林中消失不见,沈则才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坐进了车里。